德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章总则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德州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德州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德州学院,学校代码:10448

第五条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第十条我校专升本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依照《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4号)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的基本学制二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二至四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68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校报到。我校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4260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

邮政编码:253023

联系邮箱:dzxy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dz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d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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